《嘉应学院心理危机识别、预警与干预实施方案》(节选)
第四条工作职责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统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各二级学院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心理危机干预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危机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老师参加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技巧的学习、培训;开展讲座,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由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均担负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责任和义务。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应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第六条学校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学院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